- 教师与家长联系制度01-14
- 小学学期考核办法制度01-15
- 学校教师学习、会议制度01-22
- 领导干部守则制度公示02-05
- 小学师德规范制度建设03-14
- 中心小学青年教师管理规程03-14
为了进一步规范学校的教学管理,全面公正地衡量教职工的工作量,科学考核教职工的工作实绩,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,努力搞好学校教育教学工作,根据市教育局《关于小学、初中科任教师基本工作量的暂行规定》精神,结合我校教师队伍的实际情况,就全校教职工的基本工作量(上课、批改作业,以及除班主任工作以外的其他分管工作)做如下规定:
一、科任教师课时工作量:
1、代课系数:
语文各年级系数均为1.2;数学、英语各年级均为1.1;其它各年级课程系数均为1(注:除自身备写的一本详案之外,每多余备写一本副课教案的教师每学期加10个工作量)
2、课时工作量=学期课时总数×课时系数
二、作业批改工作量
1、作业批改系数:
语文、数学、英语每人每次0.02;1-2年级写话每人每次0.02;3-6年级作文每人每次0.06 ;美术、思社、健康、科学等科目每人每次0.01
2、作业批改工作量=学期作业总次数(超出不算)×系数×人数
3、无作业批改的教师,此项工作量为0。
三、辅导课工作量
1、辅导课系数:0.6(辅导课指晨读、午自习、空自习)
2、辅导课工作量=学期辅导总节数×系数
四、值周工作量系数为1
每位教师值一周给5课时。
五、社团、阳光体育工作量系数为1
1、社团每人每次1.5课时。
2、阳光体育每人每次0.5课时。
六、学校兼职人员的工作量系数为1
1、兼职每周课时数:
少先队4课时 教研组1.5课时 图书3课时 打印3课时
党小组0.5课时 出 纳4课时 少先队4课时 修电路1课时
保 管4课时 灶务管理5课时 网站、网络管理